甘肃武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锅炉相关)(征求意见稿)
2019-08-20
1、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并宣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凭证大气情形质量状态,逐步扩大禁燃区规模。
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榨取使用高污染燃料。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已建成的燃煤电厂和燃用高污染燃料锅炉、窑炉等设施,应当在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限期内阻止使用或者改用电、自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
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榨取销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
2、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起劲推进棚户区刷新,推行热电联产和区域锅炉等集中供热方法,逐步提高集中供热比例,制订妄想将应当镌汰的疏散燃煤锅炉供热区域纳入集中供热管网笼罩规模,并认真组织实验。推进都会建成区、工业园区实验集中供热,使用清洁燃料。在集中供热管网笼罩区域内,榨取新建、改建、扩建燃煤供热锅炉,集中供热管网笼罩前,已建成使用的燃煤供热锅炉应当限期阻止使用。
在集中供热未笼罩的区域,勉励使用清洁能源替换,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
在集中供热管网难以笼罩地区,凭证清洁替换、经济适用、住民可遭受的原则,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






